该公司在生产中注塑工序和烤料烘干等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VOCS),如直接排放,则会对周边居民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严格执行国家及广东省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保护大气环境,消除大气污染,改善工作条件,该公司决定对此废气进行终端治理,治理后排放气体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本着发展生产与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同步的思想,该厂为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消除健康发展的隐患,决定对其废气污染物进行治理。受该公司委托,我公司将以先进的工艺和设备、合理的价格、优质的售后服务为该公司设计承建相应的废气治理系统设施。
我司技术人员经现场考察了解,针对该公司废气发生源的实际情况及处理后达到的效果要求,设计废气治理方案如下。
2、设计依据、原则与设计范围
2.1设计依据
(1)业主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本公司技术人员现场勘察的资料;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废气卷、《环境工程手册》大气污染防治卷;
(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5)《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50054—1992);
(6)《电力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1992);(7)《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8)国内外同类型废气治理设计及运行资料(参考)。
2.2设计原则
(1)本设计方案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定,确保各项指标达国家及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
(2)选择稳定可靠、技术先进、运行费用低、管理方便、维修量少、价格适中、操作简便的废气处理新工艺,切实做到合理、可靠、先进。
(3)提高自动化程度,改善操作条件,尽量降低劳动强度。
(4)力求构筑物布置紧凑、节省占地,设计美观、布局合理。
(5)规范操作,实现科学化、现代化的管理。